保安服務公司的監督管理
保安服務公司有哪些具體的監督管理條例呢₪₪·◕,蘇州保安保潔外包公司告訴你答案✘₪↟。
第一條 公安機關應當指導保安從業單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管理制度╃☁╃₪、崗位責任制度╃☁╃₪、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₪₪·◕,督促保安從業單位落實相關管理制度✘₪↟。
保安從業單位╃☁╃₪、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✘₪↟。
第二條 公安機關建立保安服務監督管理資訊系統₪₪·◕,記錄保安從業單位╃☁╃₪、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相關資訊✘₪↟。
公安機關應當對提取╃☁╃₪、留存的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資訊予以保密✘₪↟。
第三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保安從業單位╃☁╃₪、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₪₪·◕,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₪₪·◕,應當督促其整改✘₪↟。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如實記錄₪₪·◕,並由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和保安從業單位╃☁╃₪、保安培訓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✘₪↟。
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公佈投訴方式₪₪·◕,受理社會公眾對保安從業單位╃☁╃₪、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投訴✘₪↟。接到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₪₪·◕,並反饋查處結果✘₪↟。
第五條 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₪₪·◕,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✘₪↟。